福州再推共享单车监管新举措 将试行积分制管理

  • 发表于: 2022-04-29 17:05:02 来源:福州日报

福州再推共享单车监管新举措!5月1日起,福州对共享单车用户停放行为试行积分制管理,存在多次违规停放等不文明行为的用户将被联合限制。

据悉,为解决共享单车骑行用户乱停放问题,引导骑行者“入栏有序停车、禁停区不停车”,在福州市城管委指导下,在榕运营美团单车、哈啰单车、青桔单车的3家企业,共同对存在违规停放共享单车等不文明行为的用户推行停放行为积分制管理,实施联合限制措施。

积分制自5月1日起试行,6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区域及对象为:在福州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平原六街镇)、仓山区、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高新区及大学城范围内骑行的共享单车用户。

积分制管理以一个自然月为一个积分周期,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每个骑行用户积分周期原始分为10分。连续六个积分周期无扣分的共享单车活跃用户,由共享单车企业奖励一张随机品牌的骑行年卡;连续三个积分周期无扣分的,奖励一张随机品牌的骑行月卡。

在一个积分周期内被扣完10分的共享单车用户,将被联合限制,并根据连续被联合限制的情况,7个至30个自然日不得使用所有品牌的共享单车,也就是说,在福州无共享单车可骑。

市城管委有关人士介绍,积分制管理试行期间以提醒为主,正式实施后开始联合限制。此项措施与共享单车电子围栏管理并行,巩固已有明显改善的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消除共享单车占道、挡路带来的安全隐患。

例如,有两类违规行为只要发生一次,将一次性被扣10分,至少7天没共享单车可骑,包括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实施区域的机动车道上(包括机动车道入口及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的隔离带);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实施区域的过街地下通道(天桥)、过江大桥上、隧道内。(记者 赵铮艳 通讯员 许流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