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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广州讯(陈晓莹 记者李青山)3月21日,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在广东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质量规定和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3C认证)要求,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广东推行电动自行车质量信用展示和溯源查验工作,为进入广东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建立质量信用档案,并通过赋码管理,实现从生产、销售到上牌登记、使用全链条质量安全的溯源查验功能。
据了解,广东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强化电动自行车3C认证一致性监管。要求广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督促认证机构加强电动自行车发证后的跟踪检查并对生产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加大市场抽样检测和检查力度,通过修订完善认证实施细则等有力举措,从制度上防止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拼装或改装,明确获证企业必须严格按照3C认证要求配备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主要零部件,不得将整车拆分售卖。督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者按照3C认证要求配备蓄电池、充电器,销售者不得擅自调换生产企业配备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或为电动自行车篡改、改装、解码提供服务。加强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3C认证一致性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3C认证一致性要求的,及时依法处理。
二是强化产品质量信用监管。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依托“粤品通”质量服务平台,向社会展示每个品牌电动自行车的质量信用信息,鼓励愿意恪守质量信用的电动自行车生产者为其电动自行车产品申请“粤品通”质量信用码,并在产品上、网售产品展示页面上、产品宣传材料上附加该二维码,向消费者展示其良好质量信用信息,吸引消费者购买质量信用良好的优质产品。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在产品质量监管中引入信用评价机制,制定出台《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聚焦产品及经营者开展质量信用评价,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监管,并建立产品质量信用档案,公开展示产品及经营者的质量信用信息。目前该局汇集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抽查记录并进行归档和量化计分,对产自全国的电动自行车开展质量信用分类评价。根据评价结果,237家企业电动自行车的质量信用划为A类(信用良好),447家企业产品划为B类(轻微失信),116家企业产品划为C类(较严重失信),44家企业产品划为D类(严重失信)。
三是支持广东省电动车商会建立与“粤品通”质量信用平台连通的电动自行车质量信用溯源系统,对进入广东流通领域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其核心配件实现“一物一码”赋码管理,实现从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质量追溯和3C一致性查验功能,确保投入广东省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3C认证一致性要求和质量安全要求。
四是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者开展“重质量守信用”承诺活动,作出“不生产、不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销售不符合3C认证一致性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不另行销售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信息不一致的电池、充电器”“不为电动自行车篡改、改装提供服务”等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承诺,并对经营者是否遵守承诺实施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是广东公安部门对于符合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将提供预先批量查验车辆、核发号牌便利;为“重质量守信用”承诺企业在售的合标电动自行车预先批量查验车辆、核发号牌。
六是广东消防救援部门在开展电动车火灾事故责任追溯时,重点调查火灾事故所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出厂提供的产品是否存在质量不合格记录,是否存在不符合3C认证一致性要求的情况;调查电动自行车销售者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是否与生产企业提供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一致,是否有改变生产企业配置、擅自销售与3C认证型式试验样品不一致的蓄电池、充电器等情况。对于实施溯源验证管理的电动自行车,赋码系统将为其生产者、销售者保留的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的溯源验证完整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