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以旧换新国家补贴
对淘汰老旧机动车的车主给予政府补助;对淘汰老旧机动车并更换新车的车主给予企业奖励。通过这些方式,来削减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总量、改善空气质量,创新工作机制,促进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优化机动车存量结构。
汽车以旧换新是指由国家财政部、商务部于2009年7月13日正式联合发布的《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规定四类汽车可享以旧换新补贴,金额从3000元到6000元不等。
汽车以旧换新是指按《汽车以旧换新办法》要求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I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老旧汽车、“黄标车”和新车均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方式:
1、汽车以旧换新根据报废车辆车型给予不同的补贴;
2、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报废中、轻、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5000元;
3、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报废中重型、轻型、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报废大、中、小、微型载客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报废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