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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长沙讯 (记者 余知都)为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行为,净化交易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11月8日,湖南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向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发布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提醒告诫书明确要求,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切实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提供收费服务的应当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级或规格、服务价格等,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代开发票等特殊优势,捆绑收取各类名义的服务费或捆绑销售商品;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达成统一服务价格的协议等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开展宣传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不得实行价格歧视;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自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