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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新能源汽车日益畅销。买了新能源汽车,就要考虑充电问题,按照相关要求,业主想在自己买的停车位上安装充电桩,需要物业公司出具同意书,但物业公司常常以存在安全隐患等理由予以拒绝。2022年年初,为了在停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家住河北省唐山市的徐先生与所在小区物业公司多次沟通,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徐先生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近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判决物业公司为徐先生出具《安装充电桩同意书》,支持了徐先生的诉讼请求。
近年来,因为安装充电桩引发的矛盾不在少数。2021年12月,某品牌新能源汽车公司董事长在其个人微博上转发了车主对小区充电桩安装难的抱怨,并表示当年该公司交付了4万多台新能源汽车,但随车配送的充电桩却有近2万根送不出去。毫无疑问,物业服务滞后乃至刻意刁难新能源车主的情况,的确是导致充电桩进小区难的重要因素。
从多数物业给出的理由来看,电容量不够、不具备电力条件、充电桩安装使用影响电力系统运转、有安全隐患……听起来似乎挺像回事。但是,安装充电桩是否会造成安全隐患,应该由相关部门进行勘查和把关,而不是由物业公司进行主观认定。也就是说,安装充电桩的客观条件是否成立,不应该由物业单方面说了算。现在一些业主安装充电桩,在第一关就卡在物业上,显然是不合理的,唐山市路北区这起案件的判决则说明,物业的解释在法理上也是站不住脚的。
应该看到,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是一种社会发展趋势,作为服务方的物业应该给有需求的业主提供更好的配套服务,而不是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消极对待。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对物业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的一种考验。从更高的层面来看,在充电桩被国家纳入“新基建”的大背景下,物业对业主安装充电桩不配合甚至刻意阻挠,也与国家推进新基建的发展大势背道而驰。面对充电桩安装需求,各地物业企业既需要多一些政策和法律常识,也应积极承担其应该承担的社会职能,这也是物业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不可忽视的一环。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391.8万台。同期,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则已跨过千万辆大关。要缓解这种供需矛盾,除了加快公共充电桩建设,解决住宅小区的充电桩安装难题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对此,国家相关部门明确要求,新建小区必须10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而对一些尚不具备充电桩安装条件的老旧小区,则需要加快配套基础设施的改善。目前多地都明确提出,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电网改造。也就是说,一些小区物业强调电容量不够,不具备安装充电桩的电力条件,其理由虽然属实,但地方政府应及时跟进升级改造。同时,对于一些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也应该采取实际措施予以防范和处理。
无论如何,物业都是业主安装充电桩需要跨过的“第一关”,面对业主的相关诉求,物业还应多帮助解决问题,少一些推诿敷衍。这个道理不仅在安装充电桩的问题上成立,在其他方方面面的事务上,也同样成立。(中国青年报 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