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杭州的赵女士花400万元买了辆宾利跑车,由于工作在异地,就放在地下车库没开了。
没想到的是,浙江一男子借朋友摩托在地下车库练习,不慎将400多万宾利跑车撞了个洞,但最多只愿承担2万元维修费。车主表示,维修费要50万。责任需要物业承担。
没想到的是,一名男子在车库里练摩托车,竟然把这辆车撞了个洞。
赵女士表示,她平日在北京工作,因为摇不到号,所以就在杭州上了牌,车才跑了2000公里。
之后由于疫情,她一直没回来,车也一直没动,所以只买了交强险。
事发当天,这个男子借了小区一名租户的摩托车,在地下车库练车,没想到发生侧滑,把这辆宾利车的右前门撞出了个洞。
事后,赵女士非常气愤,直接报警,交警认定,此次事故男子要负全责。
4S店说,维修的话,换门25万元,换前叶子板15万元。要是只做钣金需要3万元,但是这样会贬值25万元。
肇事男子说,他只能补偿2万元,毕竟自己也不是故意的。
赵女士认为,自己在事发小区花费1000多万元买了房子,就是看重小区的服务。现在出了这种事,小区物业应当负百分百的责任。
而物业则说,他们只收取地下车库的服务费,提供的服务包括照明、清洁和巡查,没有保管车辆的义务。那名租户名下有车位,肇事男子进入地下车库,物业无权阻止,而事发时,车库内摄像头完好。所以物业认为与他们无关,建议赵女士按照交通事故主张赔偿。
总之,按照正常流程,不在规定的时间赔钱,赵女士就起诉3方 :物业,摩托车司机,摩托车主人。
法院给予对方认责,在规定时间进行赔钱,如果对方没有在时间规定内赔钱,直接起诉强制执行。
如果男子名下没有钱,再诉讼,让其变成失信人,以后不能贷款,出行也不方便。
难道男子一句不是故意的就可以了吗?成年人要为了自己的无知行为买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