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牌照怎么处罚?
扣12分,罚款200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购买的新车、牌照丢失等原因并不能成为不悬挂牌照违法上路的借口。如遇车辆牌照丢失或损毁,车主应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补领、换领手续,同时,补领、换领牌照,不可驾驶无牌车辆上路。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未悬挂临牌及临牌过期的,一样会被记12分、罚款200元。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