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们从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了优化出行结构,提升城市运行保障能力;提高巡游车服务品质,提升乘客满意度;提高驾驶员收入水平,增强职业吸引力;适应城市交通特点和市场供需,完善运价形成机制。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称,11月15日下午,将就优化市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举行听证会。
公告指出,上海市现行市域巡游车运价为2015年经价格听证后实施,运价项目包括起租价、超起租里程运价、低速等候费、超运距加价、夜间加价。按照运价结构科学化、运价管理弹性化、运价调整机制化的总体思路,将巡游车运价管理形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优化运价结构、实行运价浮动、建立运价调整机制。
一是为形成更合理的运价结构,鼓励乘客长距离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将超起租里程运价每公里上调0.2元。
二是为提高驾驶员在早晚高峰出车意愿,将低速等候费(时速低于12公里)从每4分钟收取1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调整为每4分钟收取1.5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
三是为缓解重大节假日期间运力不足,增设重大节假日附加费,春节长假、国庆长假及五一小长假期间附加费10元/单。
根据2020年运营数据,按上述方案动态测算,调价幅度约为14.4%。鉴于巡游车由燃油车逐步更新为新能源车,拟保留燃油车“燃油附加费机制”至2023年底。
此外,实行运价浮动。上海市域巡游车运价管理形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采取“基准运价±浮动幅度”的模式,并分阶段扩大运价浮动幅度。第一阶段,浮动幅度分为+5%、0、-5%三档,由巡游车企业自主选择一档执行。第二阶段,浮动幅度扩大至上下浮动10%,具体实施方案由市交通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另行制定。全部完成智能计价器安装的市域巡游车企业方可实行运价浮动及收取重大节假日附加费。为确保浮动平稳有序,运价浮动规则及明码标价实施方案由市交通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另行制定。
公告还提到,截至2020年底,上海市具有巡游车经营资质的企业共计108家(其中市域巡游车企业89家,区域巡游车企业19家),个体工商户2943户。截至2020年底,全市巡游车实际运营车辆数3.7万辆,其中市域巡游车3.4万辆。2020年市域巡游车日均客运量88.9万人次;单车日均服务车次18.2次,单车日均营收782.6元;单车日均营运里程301.6公里,单车日均载客里程183.8公里,里程利用率60.9%;每车次平均运距10.1公里,每车次平均营业收入43元。(杜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