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交通新规放宽醉驾了吗?醉驾不起诉如何判定?

  • 发表于: 2020-12-23 17:38:03 来源:车主指南

醉驾2020年新规放宽?每当过年或者节假日,家人聚餐、朋友聚会越来越频繁,一些朋友在宴会上喝了酒后,总是逞强要自己开车,在酒精的刺激下,交通法规什么的早已抛到脑后,今天我们来学习一下酒后驾驶和醉驾的处罚规定。

“取消醉驾五年驾照吊销只是造言捏词”

网上传言新规取消醉驾吊销驾照,五年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可以很清楚的告诉各位司机朋友,这是不存在的。因为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中明确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是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所以并不存在所谓的“取消醉驾五年驾照吊销”。很多朋友弄不清楚酒后驾车和醉驾的区别,这是从血液、呼气酒精含量来判定,如果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驾。不过近年来,多地开始出台相关规定,调整醉驾入刑标准,可能使得某些人认为醉驾处罚放宽了。

“醉驾不起诉如何判定?”

醉驾不起诉并不意味着放纵犯罪,对于酒精含量不高的、犯罪情节轻微的、嫌疑人认罪认罚且没有从重情节的,可以适当从宽处理。

以浙江省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驾”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中提到:酒精含量在 170mg/100ml 以下,认罪悔罪,无从重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酒精含量在 100mg/100ml 以下,无从重情节,危害不大的,可以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不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