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发布通报,6月29日,高某(男,26岁,太原市人)在微博上看到网传“乘客殴打网约车司机”视频后,擅自编造“打人者殷某为敦化坊派出所辅警”这一虛假信息并发布在互联网,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高某已被公安杏花岭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上发声不能任性随意,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严惩。望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记者 王天琪)